是啊,妮子信命,我也应该信命。老百姓讲话:人的命天来定。还是顺气自然吧!
如果妮子真的醒不过来了,就这样无知无觉地永远躺在床上,虽生不是生,虽死不是死,与其这样不死不活地下去,还不如来的轰轰烈烈地好。
如果妮子真的一旦醒不过来了,那我就抱着她再次跳下大峡谷,完成妮子生前的最后一点心愿,去和她做永永远远的水中鸳鸯。
合昏尚知时,鸳鸯不独宿!
合欢花尚且知道朝开夜合,鸳鸯鸟成双成对是从来不独宿的。合欢花和鸳鸯鸟都是纯洁无暇的爱情的象征,合欢花是小小花,鸳鸯鸟是小小鸟,这小小的合欢花和小小的鸳鸯鸟都知道精心呵护自己的爱情,何况进化了几千年的人类呢?但人类似乎越进化越TM倒退了,反不如那小小的合欢花和那小小的鸳鸯鸟,悲哀!
得成比目何辞死,只羡鸳鸯不羡仙!
水中的比目鱼最不怕死亡,因为它们永远都是相爱至永,结伴而死,这种死对它们来讲反而是一种幸福。三六九等的人类,无论是达官贵人,或是饥劳穷人,不管是正人君子,或是垃圾流氓,都对鸳鸯羡慕不已。只要能和自己心爱的恋人像鸳鸯一样携手同老,相伴终身。要能这样,就算是能做天上的神仙也不要!
花鸟鱼皆是如此,人类更应该如此!
我又想起妮子临跳大峡谷的时候说的最后的那句诗:泪眼问花花无语,只羡鸳鸯成双对!
在人们心目中能代表永恒爱情的,莫过于那水中的鸳鸯了。鸳鸯更是一夫一妻、相亲相爱、白头偕老、永不变心的表率,自古至今都是这样。鸳鸯一旦结为配偶,便相互陪伴终生,即使一方不幸死亡,另一方也不再寻觅新的配偶,而是孤独凄凉地度过余生。
我又忽地想起那次从醉月楼出来,在瓢泼大雨中,妮子对我说的那句话:你就该为康霄茗殉情!
看来妮子心中的鸳鸯情结极其浓烈,这才铁定了心让我和她要做那永不分离的水中鸳鸯。
我越想越是明了,似乎已经钻进了妮子的内心深处,洞察了她的内心世界。对,妮子一旦醒不过来,那我就和她去做水中鸳鸯。看着妮子头上包裹的厚厚纱布,又看了看她那被木板固定着的双腿,更是心疼不已。
不由得趴在她的耳边轻轻说道:妮子,我们即使去做水中鸳鸯,也不该跳下那个凶险万恶的大峡谷,让我们饱受*体疼痛…。如果真有那么一天,我带你去个地方,那个地方风景秀丽,景色宜人,并且恬静舒心,没有外界的打扰,我们可以尽情地在水中嬉戏,听着仙鹤的鸣声,去过不食人间烟火的鸳鸯生活,那个地方叫鹤饮湖,是仙鹤饮水高歌的地方。大峡谷实在不适合我们,激流汹涌,你即使把我和你拴在一起,也有可能被冲开,还是到鹤鸣山中的鹤饮湖吧!妮子,我现在深深地后悔,更加悔恨自己的愚蠢,如果当时能把你的奇怪举止稍加深思,我也绝对不会同意和你去大峡谷的,但我一定会陪你去驴行,我会带你到鹤饮湖去的,你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,你的双腿更不会断…。你的双腿是世界上最美的腿,却被那个万恶的大峡谷给弄断了…
我越想越坦然,越想越是轻松,不由得旧习重来,忍不住开口骂道:狗日的大峡谷,万恶的大峡谷,老子要爆操它祖宗十八代甚至是万万代…
如此破口大骂,心中豁然开朗,竟说不出的舒心快乐,不由得又叽里咕噜地恨恨地大骂了一番,感觉自己轻飘飘的更加舒坦了。
这种欢乐愉快舒心舒坦的心情,使我对妮子有说不完的话,倾不完的情,吃中午饭的时候,没等柳晨劝我,我竟然主动吃了起来,还吃的津津有味,嘴巴呱唧作响,竟然吃了好几个大牛肉包子。
柳晨才只吃了一个牛肉包子,,我竟吃了她的好几倍,牛肉包子中的油顺着嘴角不住往下流,我连吃带喝,呱唧不断,咕咚汤响,撑得肚皮滚圆,饱嗝哏哏不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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